首页财税出版资讯税务数字图书馆网上书店电子书增值服务下载专区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认证码
登录 注册 取消
首页个人资料修改密码在线充值退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2020年04月20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错误信息---
投稿:010-83362052          投稿邮箱:ctpzbs@163.com
发行、售后:010-83362087     网站使用问询:010-83362068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11层  邮编:100055
备案序号:京ICP备12037309号 (总)网出证(京)字260号 新出发(京)字180002号 营业执照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511